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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税两级制法案1月呈立会

2017年12月27日

政府修订税务条例,落实施政报告的利得税两级制建议。法案星期五刊宪,明年1月10日提交立法会首读。

 

根据建议,法团首200万元的利得税税率将降至8.25%,其后的利润按16.5%征税。至于合伙和独资经营的非法团业务,两级利得税税率则为7.5%和15%。纳税法团或非法团业务每年分别最多可节省165,000元和150,000元税款。

 

利得税两级制惠及有应评税利润的所有合资格企业。为确保受惠企业以中小企为主,政府建议加入条文,限制有关连企业只可提名一间企业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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