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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与中保监签框架协议

2017年05月16日

香港保险业监理处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北京签定框架协议,展开两地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实现等效互认,为双方保险业提供便利,避免监管重叠。

 

保险业监理专员梁志仁表示,等效互认将促进两地保险业共同发展和跨境业务往来,为业界带来新机遇,也回应业界建议。

 

他又说,两地目标是四年内完成等效评估,评估完成前,双方同意提供过渡性安排,即是承认两地的偿付能力监管效能对等或相近。

 

中保监副主席陈文辉表示,签定协议有助促进双方在制定国际偿付能力监管规划过程中增进共识、加强协调、维护共同利益,并提升两地监管效能和市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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