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监管局6月26日起取代保险业监理处规管保险公司,保监处同日解散。
《2017年〈2015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将于周五刊宪,使保监局能接管保监处的法定职能。
政府同时会刊宪相关附属法例,使保监局能收取保险公司授权费和特定服务使用者收费。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现有保险中介人的自律规管制度会继续运作,让保监局有足够时间准备规管保险中介人的措施。
该局预计,保监局可在交接日起两年内,从三个自律规管机构接手规管保险中介人的工作;长远而言,保监局财政上将独立于政府。
《生效公告》连同相关附属法例将于下周三提交立法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