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照: 苏锦梁(右)与智利外交部长Heraldo Muñoz Valenzuela在签署投资协定后合照。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在秘鲁利马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智利外交部长Heraldo Muñoz Valenzuela签署投资协定。
投资协定延续双方于2012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有助增强投资者信心,扩大两地的投资流动,进一步巩固经贸联系。
根据协定,香港与智利政府须为对方投资者提供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视性对待其投资、在征收投资时作出赔偿,以及容许投资和收益自由转移至外地。协定又规定根据国际认可的规则解决投资争端。
协定在双方完成所需内部程序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