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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积金预设投资策略4月实施

2016年10月14日

《〈2016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附属法例今日刊宪,指定明年4月1日实施强积金预设投资策略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引入有收费管制的预设投资策略,是改善强积金制度重要的一步,回应了市民对强积金「收费高、选择难」的关注。当局期望此举能促进竞争,令服务提供者进一步降低收费。

 

5月至今,已有45个成分基金降低管理费,八个强积金计划作出整合。

 

《生效日期公告》10月19日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提交立法会。

 

预设投资策略采用环球分散和随年龄降低风险的投资原则,设有两个基金,分别为核心累积基金和65岁后基金。强积金计划成员年满50岁后,受托人须每年把核心累积基金的资产转移到65岁后基金,降低较高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

 

收费管控机制设有两个上限,即0.75%的费用上限和0.2%的实付开支上限。两个上限均以预设投资策略成分基金的净资产值百分比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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