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内容。
字型大小
预设字体大小 较大的字体 最大的字体 订阅RSS 进阶搜寻 网页指南 流动/无障碍浏览 English 繁体 简体

香港参加落实应对税基侵蚀方案

2016年06月20日

政府接受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邀请,以「中国香港」名义参加落实应对「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BEPS)方案的包容性框架,成为Associate。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说,成为Associate后,香港会与经合组织、20国集团、多个国家和税务管辖区在平等的基础上工作,实施BEPS方案和制订相关标准。

 

他说,各国和税务管辖区的发展程度有别,落实方案的时间也不同。香港的时间表视乎为落实BEPS措施所需的法例修订何时获通过。当局厘定时间表时,会顾及各项相关因素,包括本地税务制度特色、所需法例修订涉及的幅度,以及在各项BEPS措施之间厘定优次的实际需要。

 

2015年11月,20国集团通过一套应对涵盖15个范畴的BEPS方案,旨在确保跨国企业就其利润承担应缴税款、避免税务管辖区之间就企业利润出现「双重不征税」的漏洞。

 



eTAX 税务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