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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贸易单一窗口谘询展开 

2016年04月13日

政府今日发表谘询文件,征询各界对发展香港贸易单一窗口的意见,谘询期三个月,7月12日完结。

 

现时业界须向政府提交共51项贸易文件,以符合进口、出口和转口货物的监管规定。逾半贸易文件以传统纸本方式处理,业界须在不同时间与各个政府部门逐一接洽,处理方式零散,不利货物进出口效率。

 

当局指,「单一窗口」让业界随时以电子方式经该中央资讯科技平台提交贸易文件,无须逐一联系不同政府部门,节省时间和成本。贸易商也可透过该平台,随时查阅处理其申请和所提交资料的状况。

 

为符合国际主流和最佳清关做法,政府也希望利用发展「单一窗口」的机会,探讨香港有关提交货物资料文件的规定,由在货物付运后提交改为在付运前提交的可行性和潜在效益。


公众可透过电邮、邮递至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西翼23楼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或传真至3108 3537提交意见。

 

财政司司长在2016至17年度财政预算案公布,计划设立「单一窗口」作为单一资讯科技平台,维持香港在货物贸易方面的竞争力。



资料一线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