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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版权法案方为上策

2016年03月02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表示,《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已取得平衡,应先行通过;如要增加新条款,网民和版权拥有人可在下一轮谘询中商讨。

 

苏锦梁今日向传媒表示,大律师公会也同意目前法案已取得平衡。他指,网民如欲增设条款,须明白版权拥有人也有诉求;倘若单方面在版权拥有人的控制权内增加条款,会令平衡倾斜。因此,最佳做法是先通过具迫切性的修订项目。

 

他说,健全的版权法例除有利创意产业外,也能促进商业交易,特别是知识产权贸易,而工业、设计、市场推广、法律、会计界等行业也会受惠。

 

苏锦梁指,讨论法案等同讨论香港朝高增值经济发展,不获通过会人人皆输,反之则缔造多赢。他再次呼吁泛民议员回头是岸,尽快通过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