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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北欧六区税务协定生效

2016年03月02日

香港与北欧六个税务管辖区交换税项资料协定已生效,六处地区分别为丹麦、法罗群岛、冰岛、挪威、瑞典和格陵兰。

 

协定于2014年8月签订,经香港和六个税务管辖区各自完成批准程序后生效。

 

香港与丹麦、法罗群岛、冰岛和挪威的协定去年12月4日生效;与瑞典的协定今年1月16日生效;与格陵兰的协定则于2月1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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