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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条例修订具迫切性

2016年02月17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强调,更新版权条例具迫切性,政府认为应先通过《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再作检讨。

 

立法会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陈鉴林今日下午召开会议,让政府官员、议员、网民和版权拥有人一起讨论版权修订法案的问题。

 

苏锦梁会后向传媒说,会议过程顺利,各方阐述立场,态度良好,但没有改变立场。会上讨论法案的技术和法律课题,并不涉及政治,探讨如何在版权拥有人私有财产权利和使用者权益之间取得平衡。政府谘询后在法案中加入六项豁免,是在二次创作的范围取得平衡和共识。

 

他指,与会者提出在公平处理和公平使用两者中间落墨,但涉及问题十分复杂,暂时很难达成共识。

 

苏锦梁又引述香港大律师公会的报告,指法案的豁免范围较其他国家采用的更广阔,如英国不接纳将讽刺作品和时事评论纳入豁免,澳洲法律改革委员会最新的建议也不豁免时事评论。他说,法案已有效保障公众透过二次创作评论时事和政治的自由。

 

他重申政府不会撤回版权修订法案,但会适当安排,让预算案拨款在法案审议的同时也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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