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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梁:不会撤回版权条例草案

2015年12月18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说,《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会更新条例中的重要部分,应按已凝聚的共识尽快完成立法程序,当局不会撤回版权修订条例草案。

 

苏锦梁今日在立法会会见传媒时说,更新版权条例的工作自2006年已开始,并已作多轮公众谘询和与持份者充分沟通,这个共识来之不易。

 

现时提交立法会的条例草案已针对恶搞和戏仿作谘询,也在法案委员会的24次会议中充分辩论和讨论,才将法案交到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如暂停审议需要相当时间才能再次凝聚共识。

 

他说,如「停一停,想一想」,再多等几年只会变得没完没了,永远有新议题可在有关版权的讨论中产生,因此必须划下界线。当局其后会再就其他争议性议题作谘询,再考虑是否需要修例。

 

他重申,现行法例已有公平处理原则豁免「网上打机」的行为,海关也不会绕过版权拥有人主动提出起诉。他又引述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的说法,指经修订的条例能提供更大保护,也减少诉讼理由,并非加设「一把刀」。

 

苏锦梁又说,议会应是「真理越辩越明」,议员应坐下来辩论,而不是制造流会,有不同意见应在议会内讨论和发表,这才是正面和理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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