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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车明年首季接受申请

2015年12月08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宣布,旅游事务署将推行美食车先导计划,为期两年,循序渐进地将美食车引进香港,明年首季接受申请。

 

苏锦梁今日会见传媒时说,美食车会在六个主要旅游景点营运,分别为金紫荆广场、尖沙咀梳士巴利公园、尖沙咀艺术广场、中环新海滨、海洋公园和香港迪士尼乐园外,每处地点设两个泊位。

 

美食车会轮流在六个地点营运,让旅客和市民可在不同地方品尝不同美食,也可测试不同美食车组合在各场地的受欢迎程度。

 

参考外国规管美食车的经验,当局建议美食车内需设置符合食物安全和卫生规格的煮食设备、拥有美观外形和售卖有创意的高质素美食。他希望美食车可丰富香港的美食选择。

 

计划设两轮甄选程序,申请人需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业务和财务计划、菜式、烹煮程序和车辆设计,委员会由政府人员、景点代表和食评家组成。通过首轮评审的申请者可参加烹饪挑战赛,由评审选出参与计划的营运者。

 

入选的营运者需向运输署和食物环境卫生署申请食物牌照和车辆牌照。美食车可使用明火煮食,业界预计经营一辆美食车最少约需60万元。当局会制作流动应用程式,让市民可即时追踪美食车位置和菜色。

 

旅游事务署将成立一个专责办事处统筹先导计划相关事宜,为申请者提供一站式服务。视乎先导计划的成效,当局会考虑适合香港的美食车营运模式,以及是否需要为美食车订立专属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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