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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买家须注意消防升降机大堂用途

2015年10月23日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今日提醒准买家,若不清楚卖方是否将消防员升降机大堂,即「消防员升降机的门廊」归入某住宅物业的一部分,应向卖方查询。

 

监管局指,消防员升降机大堂须以防火和防烟构造建成,不能摆放任何可燃物品,而且每个大堂应有畅通无阻的通道,不可装设可上锁的门,以作通往出口的路线。

 

监管局说,消防员升降机大堂的使用是受限制的,有关限制对买家享用物业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准买家须注意此类大堂的用途。

 

如卖方将消防员升降机大堂纳入某一住宅物业的一部分并转让予买家,卖方要考虑是否需要在相关项目的售楼说明书「有关资料」部分列出有关资料。

 

监管局早前检视了《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实施以来,约200个发展项目的售楼说明书,以及就可能有上述情况的项目的建筑图则,发现三个项目某些一手物业有上述情况,分别是愉景湾N1D地区及N1E地区(津堤)、星岸及君珀。

 

监管局已去信要求有关卖方提供理据,解释没有在售楼说明书的「有关资料」部分列出相关资料的原因,并要求有关卖方就计算物业的实用面积提供进一步资料。

 

监管局会研究有关卖方提供的理据,考虑跟进行动。若有需要,会谘询律政司意见。

 

据销售监管局掌握的资料,现在销售的一手住宅物业中,没有把消防员升降机大堂纳入为住宅物业一部分的住宅物业。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