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家骢再获委任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非官方董事,任期两年,明日生效,至2017年8月31日止。
政府对任命表示欢迎,并感谢简家骢过去两年为调解中心作出的宝贵贡献。
调解中心负责管理独立持平的金融纠纷调解计划。计划为个别客户在诉讼以外提供既独立又费用相宜的途径,以「先调解、后仲裁」的方式,解决他们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金钱纠纷。
调解中心由董事局管治,董事局成员包括非官方主席、四名非官方成员、三名分别来自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代表,以及调解中心行政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