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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局撤销NXTV牌照

2015年08月01日

由于NXTV Asia, Limited(NXTV)没有在限期前缴付罚款和2014 / 2015牌照年度的牌照可变动费用,通讯事务管理局已撤销NXTV的牌照。

 

NXTV于2005年4月获批为期12年的牌照,为本港酒店房间提供电视节目服务。

 

NXTV早前因未能在限期前提交2013/2014、2014/2015两个牌照年度的核数师证明书或法定声明和周年申报表,被罚款十万元。

 

通讯局多次发出催缴通知,并送达书面通知表明会考虑撤销其牌照,但NXTV并无回应。通讯局最终决定于7月31日撤销NXTV的牌照。

 

根据《广播条例》第5条,无牌提供广播服务属刑事罪行。通讯局已提醒NXTV无牌提供广播服务的后果,并通知所有酒店有关撤销牌照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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