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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交换金融帐户资料谘询展开

2015年04月24日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日发表谘询文件,探讨如何因应香港的情况,落实税务事宜自动交换金融帐户资料的国际标准。谘询为期两个月,至6月30日。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去年7月公布的国际标准,金融机构包括银行、托管人、保险公司及经纪等须审查,辨识和备存非香港税务居民帐户持有人的资料,向税务局申报,税务局会把相关资料每年送交自动交换资料伙伴。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当局过去数月一直与金融界持分者保持接触,搜集其初步意见。政府期望于2016年年初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以期在2018年年底前首次自动交换资料。

 

谘询文件可于该局网页下载,市民可以传真(2179 5848)或电邮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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