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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和资产流动性新规定

2014年10月24日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体系抵御金融冲击的能力,并使香港与最新的国际监管标准接轨,香港将实施第二阶段《巴塞尔协定三》有关银行资本和资产流动性的规定。

 

相关规则,即《2014年银行业(资本)(修订)规则》和《银行业(流动性)规则》今日刊宪,以便在明年1月1日实施。

 

第二阶段《巴塞尔协定三》内容包括多项缓冲资本要求,促使银行累积和持有资本,一旦金融和经济体系受压,银行也有能力抵受冲击。另外,协定也透过规定流动性覆盖比率,确保银行有足够优质流动资产抵御短期流动性风险。

 

上述附属法例将于下周三的立法会会议上提交,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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