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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进口电子废物判罚

2017年08月08日
电子废物

电子废物:  环保署连同海关截获五个进口货柜,内有大量有害电子废物。

四家入口商从美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违反《废物处置条例》,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共55,000元。

 

在海关协助下,环境保护署今年1月及2月在葵涌货柜码头截获五个进口货柜,内有废平面显示器、废电池、废印刷电路板等有害电子废物,市值合共约26万元。

 

环保署表示,截获的电子废物含有多种重金属和有毒化学物质。根据《废物处置条例》,未获发许可证而进出口有害废物,初犯者最高可判罚款2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减少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