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区恐龙坑一家回收场负责人在监禁缓刑期间,再被查获非法贮存大批有害电子废物,先后三次触犯化学废物处置法例,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判监两星期,为首次有回收场负责人因屡次违反相关法例被判监禁。
环境保护署表示,去年9月采取跨部门行动,在恐龙坑四个回收场检获大批破旧废液晶屏、废铅酸电池等受规管有害电子废物,并检控相关人士。涉案回收场负责人同年已被检控和定罪两次,而且于该署人员巡查时锁上回收场闸门,试图阻碍执法,案情严重。
环保署表示,法庭判决有助加强阻吓,会联同相关部门持续执法,严厉打击回收场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出入口有害电子废物,并检控犯案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