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内容。
字型大小
预设字体大小 较大的字体 最大的字体 订阅RSS 进阶搜寻 网页指南 流动/无障碍浏览 English 繁体 简体

弃置建筑废物 公司罚款八万

2017年04月12日

香港房屋协会建筑工程承建商、分判商和运输公司非法弃置建筑废物,违反《废物处置条例》,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共八万元。

 

环境保护署去年6月接获举报,指有人在天水围嘉湖山庄毗邻位置非法弃置建筑废物。

 

该署调查发现,涉事地点摆放多块大型废石屎趸,追查后证实来自深水埗房协地盘的拆卸工程,于是检控涉案的承建商、分判商和运输公司。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凡于公众地方、官地或未获土地拥有人许可下摆放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罚款20万元,监禁六个月;再犯者最高罚款50万元,监禁六个月。

 



减少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