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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濒危龟只 男子判监

2017年04月10日

一名旅客因走私濒危物种龟只,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判监两个月。

 

渔农自然护理署表示,该名26岁男子昨日从孟加拉抵港,海关人员在其行李发现98只三脊棱龟、27只印度泛棱背龟、两只红冠潮龟、一只泛棱背龟属龟只。

 

任何人如非按照《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规定进口、出口或再出口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万元及监禁两年,物品会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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