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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派胶袋 两药房判罚款

2017年03月30日

两间药房向顾客提供塑胶购物袋时未按《产品环保责任条例》收费,负责人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分别判罚款6,000元和10,000元。

 

环境保护署执法人员去年9月巡查土瓜湾一间药房时,发现职员把塑胶购物袋挂在店铺外的电灯柱上,并指示顾客自行拿取,但却没有按法例收取费用。执法人员认为药房有计划地规避法定要求,因此提出检控。

 

另一间违规药房位于葵兴邨,环保署2015年9月曾因该药房向顾客免费提供胶袋,向店东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执法人员去年9月突击巡查,再次发现药房违规向顾客免费提供胶袋,因此提出检控。

 

胶袋征费实施至今,环保署巡查零售点逾79,000次,向违规商户共发出358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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