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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弃置废物 车主判罚款

2017年03月28日

食物环境卫生署在垃圾黑点推行网络摄录机试验计划后,首次有车主因违例弃置废物被定罪,上周五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罚款3,500元。
 
去年12月31日,网络摄录机摄拍得一辆货车在元朗十八乡白沙村垃圾收集站外违例弃置废物,食环署遂向车主提出检控。
 
食环署去年12月30日在中西区、深水埗和元朗六个垃圾黑点推行网络摄录机试验计划,加强监察,并改善搜证和执法工作。
 
根据《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在公众地方弃置废物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和监禁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