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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商用车认可标准维持不变

2017年03月28日

环境保护署公布,环保商用车认可标准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维持不变;环保商用车列表内车辆型号仍可获宽减首次登记税。

 

环保署表示,目前环保商用车以欧盟六期为认可标准,重量3.5公吨以下汽油或石油气轻型商用车,也须符合氮氧化物排放上限低于欧盟六期上限的一半。

 

上述认可标准较现行法定欧盟五期排放标准更为严格,因此维持下个财政年度认可标准不变,年底前再作检讨。

 

该署表示,会因应市场引入新型号车辆更新环保商用车列表。网页载有最新列表和认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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