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署公布,11月份触犯环保条例被定罪的个案共54宗,刑罚最重的两宗涉及违规使用机动设备,罚款两万元。
定罪个案中,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和《噪音管制条例》各占九宗、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占33宗、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占三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