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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紧发电厂排放上限

2016年10月21日

政府拟进一步减低发电厂在2021年及以后的空气污染物排放上限,以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质素。

 

政府今日在宪报刊登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颁布的《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六份技术备忘录》,把电力行业于2021年及以后的二氧化硫每年总排放量上限收紧8%至7,080吨;氮氧化物的排放收紧3%至20,530吨;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则收紧6%至550吨。

 

环境保护署表示,与订定《第五份技术备忘錄》时所预测的2020年用电需求比较,预期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和中华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的用电需求分别下降2.4%和1.4%,这是因为政府去年发表了《香港都市节能蓝图2015~2025+》,目标是在2025年或之前将本港能源强度降至比2005年水平低40%。

 

该署指,两电在2014年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量分别占全港总排放量的53%、33%和17%。进一步收紧发电厂的排放上限有助改善香港及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素。

 

对于本地电力市场可能加入新营办商,该署表示,会根据新燃气机组采用最新减排技术的表现分配排放限额。

 

《技术备忘录》10月26日提交立法会,以期在本年年底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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