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署公布,9月份触犯环保条例被定罪的个案共43宗,最高刑罚个案涉及未取得有效许可在私人地段摆放建筑废物,判罚款五万元。
定罪个案中,七宗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七宗违反《噪音管制条例》、26宗违反《废物处置条例》、三宗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