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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回收场涉非法贮存化学废物

2016年10月06日
突击巡查

突击巡查:  环境保护署联同消防处、警务处和规划署突击巡查新界北区多个露天废物回收场。

环境保护署与消防处、警务处和规划署采取联合行动,突击巡查新界北区露天废物回收场,发现其中九个涉嫌非法收集和贮存大批化学废物。环保署拟提出检控,正调查涉案人士和搜集证据。

 

行动中检获的化学废物主要为废液晶屏,约3,500个,出口市值约200万元。

 

环保署人员在场地附近抽取水质和泥土样本,检查周边环境有否受影响。消防处提醒场地负责人及其员工有关防火安全的要求。规划署调查场地有否违反土地规划条例。

 

环保署表示,一般使用和售卖液晶屏并不构成危险,但若回收场收集、贮存、拆解、处置或进出口大量废液晶屏,这些废液晶屏所含的多种重金属(如水银和镉)和有害的有机化合物,或会危害健康,因此受法例规管。

 

废铅酸电池含硫酸和铅金属,也属化学废物。任何人士收集、贮存、处置或进出口化学废物,须向环保署申领牌照和许可证,涉事回收场并未领有相关牌照和许可证。



惜物,有计约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