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货车司机非法弃置废物,违反《废物处置条例》,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监三星期,缓刑12个月。
环境保护署去年11月接获投诉,指有人在葵涌永立街非法弃置废物,署方按涉案车辆资料,追查到该司机10月曾在上址弃置废物,于是提出检控。
涉案司机去年7和8月在同区永顺街也因非法弃置废物而被检控,今年1月被判罚款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