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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胶袋费商户将被直接罚款

2015年04月30日

环保署提醒所有零售商户,必须遵从塑胶购物袋收费规定。由明日起,环保署人员巡查时若发现商户违反规定,将不会再作口头警告,而直接向违规商户处以定额罚款2,000元或检控。

 

截至今日下午5时,环保署人员巡查了9,300多个零售点,其间共发出75宗口头警告,涉及的零售点包括街市档位、士多、面包店、电脑用品公司和和水族店等;涉及的违例事项包括免费提供胶袋盛载非食品或气密包装的食品、免费提供不织布袋或含塑胶成分的购物袋,或提供回扣以抵销有关收费。

 

四月一日生效的胶袋收费规定,所有商户,不论其业务规模和性质,除可豁免收费的情况,向顾客提供塑胶购物袋便需收取每个最少五角。

 

环保署指,收费推行首月运作大致畅顺,会继续透过不同渠道宣传自备购物袋的信息。



塑胶购物袋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