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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深续签法律合作安排

2017年10月12日
持续合作

持续合作:  袁国强(右)与高自民续签《法律合作安排》。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今日与深圳市副市长高自民会面,并续签《法律合作安排》,为期五年。

 

该合作安排强化港深法律合作,为两地政府相关部门和法律界提供有效交流平台;安排强调支持香港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并推动两地法律、仲裁和调解人员交流合作。

 

港深首份《法律合作安排》于2011年11月签订,双方一直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不时互访和举办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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