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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梁振英离职后委任事宜

2017年10月04日

政府发表声明,回应传媒查询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出任「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和大湾区香港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事宜,指政府考虑该两间公司宗旨后,信纳两间公司为非牟利机构。

 

声明表示,前任行政长官离职后,须接受三年规管,期内可接受非牟利机构等若干指明类型委任,不论有关委任是否受薪、全职或兼职,均无须征询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谘询委员会。

 

声明同时指出,在三年管制期内,前任行政长官如接受该等委任,不论受薪与否,都必须通知政府。梁振英9月11日书面通知政府接受上述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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