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表声明,回应传媒查询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出任「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和大湾区香港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事宜,指政府考虑该两间公司宗旨后,信纳两间公司为非牟利机构。
声明表示,前任行政长官离职后,须接受三年规管,期内可接受非牟利机构等若干指明类型委任,不论有关委任是否受薪、全职或兼职,均无须征询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谘询委员会。
声明同时指出,在三年管制期内,前任行政长官如接受该等委任,不论受薪与否,都必须通知政府。梁振英9月11日书面通知政府接受上述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