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务局公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调整2017至18年度的公务员薪酬,中低级公务员加薪2.94%,高级公务员和首长级人员加薪1.88%,生效期追溯至4月1日。
该局表示,行会作决定时已充分考虑职方回应,以及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下的六项因素,分别为薪酬趋势净指标、香港经济状况、生活费用变动、政府财政状况、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和公务员士气。
有关建议稍后提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