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访问伦敦,在「亚洲之家」以「香港特区与『一国两制』和法治:20周年回顾暨展望未来」为题发表演说,指《基本法》让香港延续普通法制度,也为香港法治提供宪制保障。
袁国强引述世界经济论坛发表的《2016-2017全球竞争力报告》,指在138个司法管辖区中,香港的司法独立情况获评为首十名,是唯一一个跻身前十位的亚洲经济体,在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中亦位列第三。
他表示,《基本法》包含各项重要的宪法保障,对维护司法独立至为重要,也是法治的基石。
《基本法》第82条不但规定香港的终审权属于终审法院,亦订明终审法院可以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与审判。这项创新安排确保终审法院的判决质素,也加强公众和国际商界对香港的信心。
在法治方面,袁国强表示,若以六个客观因素作考虑,即法律制度透明度、具理据的判决、法院手法、法官委任、寻求司法公义的有效途径和公众对制度的信心,香港全部通过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