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事务处公布,今日上午接获曾俊华递交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表格。
选举主任正处理有关提名,将根据法例裁定提名是否有效。
提名表格须由不少于150名选举委员签署提名。每名选举委员只可提名一名候选人。
提名期2月14日开始,3月1日下午5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