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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选举提名2月14日展开

2016年12月23日

选举管理委员公布,第五届行政长官选举明年3月26日举行,提名期2月14日至3月1日,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朱芬龄获委为选举主任。

 

获提名的候选人必须为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年满40岁,并无外国居留权,通常连续居港不少于20年;详情载于《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13条及14条。

 

每名候选人的提名须由至少150名选举委员签署,并须于办公时间亲身递交填妥的表格至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十楼选举事务处。

 

提名表格可于选举事务处网站下载,或于上述地址索取。查询可致电2891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