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内容。
字型大小
预设字体大小 较大的字体 最大的字体 订阅RSS 进阶搜寻 网页指南 流动/无障碍浏览 English 繁体 简体

司法人员薪酬福利改善

2016年12月07日

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通过一系列法官及司法人员服务条件改善建议,包括提供宿舍津贴和医疗保险津贴;建议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明年4月1日生效。

 

司法人员薪常会认为,改善法官及司法人员服务条件的建议理据充分,要招聘并挽留最优秀的人才,薪酬待遇须具合理吸引力。

 

高等法院及以上级别法院的合资格法官,可享有非实报实销的司法机构宿舍津贴,每月金额161,140元,替代司法机构法官宿舍。

 

至于医疗保险津贴,法官及司法人员每年可领取19,300元至53,690元不等。政府亦上调司法人员可领取的本地教育津贴,提供服饰津贴,并改善他们休假外游的交通服务。

 

此外,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法官及司法人员薪酬调整,包括2016至17年度薪酬按年上调4.85%,生效期追溯至今年4月1日。

 

因应2015年香港法律执业者收入基准研究,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以下级别的法官及司法人员的薪金会上调4%,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及以上级别的法官的薪金则上调6%,生效期追溯至今年9月1日。

 

政府会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并请财委会备悉服务条件的改善,相关预算开支将纳入2017至18年度的财政预算,让立法会在审议《2017年拨款条例草案》时一并批核。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欢迎有关决定,希望有助法官的招聘工作。



Wi-Fi.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