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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选举明起接受提名

2016年07月15日

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明天至7月29日接受提名。选举9月4日举行,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各选出35名议员。

 

获提名人士必须为年满21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在提名期前三年通常在香港居住。除12个功能界别,获提名人士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且没有外国居留权。

 

地方选区候选人须获100名有关选区已登记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功能界别则须得到10名相关界别选民提名,而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则须得到15名已登记区议会(第一)功能界别选民提名。

 

提名表格可于各区民政事务处、有关的选举主任办事处、选举事务处位于湾仔或观塘的办事处索取,或在选举网页下载。公众人士可于提名期开始后,到各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的选举主任办事处,查阅相关选举的提名表格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