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没有参与取消李宝兰署任廉政公署执行处首长的决定。
梁振英今日出席行政会议前对传媒说,他是在决定作出后被知会。
他又说,就任何廉署收到的投诉,廉署、当事人和第三者都不能、也不应评论或披露资料,这是制度和法律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