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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条例保障消费者

2015年12月15日

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竞争条例》的目的是保障消费者,条例生效后市场已有反应,冀市民不用因为有企业抬高价钱而要买贵东西。

 

梁振英今日在行政会议前说,竞争事务委员会已全面展开工作,企业不可合谋定价、瓜分市场、限制产量或围标等。

 

竞争事务委员会主席胡红玉及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近日马不停蹄,通过传媒向社会介绍《竞争条例》的主要内容,梁振英希望企业和消费者均能履行条例的责任和赋予的权益。

 

他又表示,会待《竞争条例》实施一段时间后,视乎效果再作跟进和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