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今日表示,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已就香港特区根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提交的第三次报告发表审议结论。特区政府乐见委员会欣赏与特区政府代表团进行的建设性对话。
委员会就报告于11月17至18日在日内瓦举行审议会,保安局常任秘书长罗智光率领特区代表团出席,并就委员会所提出的书面和口头问题提供回覆和详细的补充资料。委员会今日发表审议结论。
审议结论赞扬香港在一些重要范畴的工作,包括通过《2012年入境(修订)条例》,实施法定程序,审核酷刑免遣返声请;在2014年3月实施统一审核机制,按相同的法定程序,审核按不人道处遇和迫害等其他适用理由提出的免遣返声请;在2013年修改检控守则,为检控人员提供指引,处理涉及强制劳役的案件;在2008和2010年修订《家庭暴力条例》;以及成立研究性别承认跨部门工作小组。
结论也包括委员会对一些议题的关注和建议,政府表示,尊重委员会的意见,会依据现实环境和情况作出适当判断,并按照香港独有情况,落实实际可行的建议。
政府将于2019年提交根据《公约》撰写的下一次报告,并会在报告内就委员会今次的建议作详细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