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起,立法会选举候选人的资助额将由每票12元增至14元,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的选举开支限额也增加。
资助额增幅是以2013至2016年间的预计累积通胀率,即15.6%为基础。选举开支限额调整也因应同期预计累积通胀率、上届立法会换届选举中候选人申报的选举开支等因素而订定。
两条相关附属法例周五刊宪,下周三提交立法会省览,按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