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过往讨论民主进程和选举制度,社会似无强烈要求把参选的年龄降至18岁。
林郑月娥今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被问到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就参选年龄限制申请司法覆核问题。她说,事件或已进入司法程序,政府不宜表达立场,但社会过往并无强烈要求将立法会议员参选人的年龄由21岁降至18岁。
她又说,公众诉求即使强烈,能否及时修例,仍是未知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