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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水含铅调查委员会属独立法定机关

2015年08月17日

政府发表声明回应立法会议员黄碧云就公共屋邨食水含铅事件的撰文,指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职权范围广阔,由法官出任主席,独立性无庸置疑,定可不偏不倚地展开调查研讯。

 

苹果日报今日刊登黄碧云的文章,指「当局已将委员会的调查范围收窄至只查找公共屋邨的铅爆成因,私人楼宇的供水系统问题已排除在外」,政府在声明中指有关指控并无事实根据,完全不确。

 

声明指出,调查委员会上周成立时,政府已清楚表明委员会的职权范围,除了确立「公共租住房屋项目食水含铅超标的成因」,也包括「检讨和评定香港食水现行的规管及监察制度是否适当」;以及「就香港食水安全提出建议」,可见委员会职权范围相当广阔,检讨范围涵盖本港各类楼宇食水供应现行制度。

 

文章又指「按《调查委员会条例》,行政长官可以主宰委员会的调查方向,也可以左右它的调查内容……」,声明反驳此说完全偏离事实,指委员会是独立法定机关,可就事件进行独立而全面的调查,强制有关人士作供和披露文件,也可讯问经宣誓后的证人。

 

委员会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庆伟出任主席兼委员,前廉政专员及前申诉专员黎年任委员,独立性无庸置疑。



食水含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