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国安法》没有在香港设立新的罪行,它在香港并不适用,这是本港法律界的共识。
梁振英今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指,每个地方也有自己的法律,各司法管辖权自有不同制度和法律,香港是这样,内地是这样,外国亦然。
他又说,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权,包括其法律制度、法律条文和具体做法,并非当局可以评论或作出任何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