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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港行为受香港法律规管

2015年07月03日

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安全法》,有传媒报道指市民在香港的行为或会在内地被定罪。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市民在港行为一般受本港法律规管,无需过分担心。

 

袁国强今早前往北京,出席中华司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中华司法研究高峰论坛。他出发前回应传媒提问,指《国家安全法》是一些原则的宣示,是国家整体安全的蓝图,当中并无订立新的刑事罪行。

 

他说,根据一般法律原则,除非法律条文清楚说明包括或规管境外行为,否则一般只会规管该国家或地方范围内的行为。按目前情况,在香港的行为一般只受香港法律规管。

 



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