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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美国人权报告

2015年06月26日

政府发表声明,回应美国国务院2014年度人权报告,指政制发展属于国家包括特区的内部事务,外国政府应予尊重,不应干预。

 

声明表示,为实现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特区政府进行了两轮公众谘询后,向立法会提出合宪、合法、合情、合理的普选方案,但方案上周三在立法会因超过三分之一全体议员投下反对票而遭否决。

 

至于区议会选举,《201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前年5月已获立法会通过,自下届区议会起,废除委任区议会议员制度。

 

政府十分重视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的新闻和言论自由,会继续致力维护这些核心价值。

 

声明又指,香港居民依法享有集会、游行和示威权利,公众集会或游行人士表达诉求时应守法。警方便利合法和平的公众集会和游行的同时,绝不容忍任何违法或暴力行为,必定果断执法。

 

根据《基本法》,律政司处理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对是否检控因涉及公众活动的被捕人士,均按照指引适当和独立处理,被捕者的政治立场绝不在考虑之列。

 

对于支援非华语学生学习中文,政府去年已公布一系列措施,包括在中、小学实施「中国语文课程第二语言学习架构」,每年预留约二亿元协助学校实施「学习架构」和建构共融校园,帮助非华语学生解决学习中文作为第二语言的困难。



本届政府上任第三年施政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