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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组成有讨论空间

2014年10月16日

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中央已多次表明,不会撤回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但政改第二轮谘询可讨论提名委员会具体的组成,希望社会根据《基本法》规定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多表达意见。

 

梁振英今日会见传媒时说,政改问题不能违反《基本法》的规定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这是社会共识。政府不能将不符合《基本法》的要求,如公民提名,变成符合。

 

他指出,有些前设,如修改《基本法》和撤回人大常委会《决定》并不务实,也不符合香港宪制框架。

 

梁振英说,事实上,人大常委会在8月31日定下的框架,让500万香港选民,而非1,200位选举委员会委员,投票选出香港的行政长官,是香港民主发展的重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