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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无提及「国际标准」

2014年08月26日

行政长官梁振英说,香港根据《基本法》和人大相关决定落实普选,而《基本法》没有提及「国际标准」。

 

梁振英今日在行政会议前向传媒指出,根据《基本法》和人大有关规定,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是本港历史的重大举措,强调中央和他对此真心实意。

 



他表示,《基本法》对香港政治体制的规定相当具体,当中没有使用「国际标准」的字眼;对香港经济、财政,以及与中央和内地的关系,也没提及依「国际标准」办事。

 

梁振英指,本港选举制度中,香港永久居民中持有外国国籍人士享有投票权,这不符合「国际标准」。在其他国家,只有本国国籍的人才有选举权。

 

另外,通过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需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也不符合「国际标准」。香港行政长官通过《基本法》授权,拥有比其他国家的城市首长更大权力,因此需中央任命。

 

根据《基本法》,香港有自己的货币制度,且财政独立,不需向中央上缴任何财政,与国际一般地方政府需承担中央或联邦政府财政的情况也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