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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服刑人士参选资格谘询展开

2014年07月21日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今日发表谘询文件,检讨未服刑人士参加立法会选举的资格。

 

因应原讼法庭2012年6月的裁决,政府承诺检讨未服刑人士参选立法会的资格,并就此谘询公众和考虑修订相关选举法例。

 

文件建议所有获准保释等候上诉的人士,均可在立法会选举中获提名为候选人和当选立法会议员,直至上诉获处置。

 

文件又建议逃犯丧失获提名和当选立法会议员的资格,不论该人是否等候上诉判决。

 

建议亦适用于区议会和乡郊代表选举,文件亦澄清若干类别人士的参选资格。

 

谘询文件可在该局网页下载,市民可以电邮提交意见。谘询期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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